聯合電訊報
Jared. K
作者:Jared. K前任專職撰稿人
Eva Xiang
Eva Xiang審閱編輯

財通證券境外風控“踩雷”:罰單背後,虛擬資產業務前景幾何?

財通證券因境外子公司風控與合規漏洞被罰,凸顯券商在跨境業務和數字資產布局中需平衡國際化發展與嚴格風控的挑戰。

財通證券境外風控“踩雷”:罰單背後,虛擬資產業務前景幾何?
分析

2025年9月26日,浙江證監局對財通證券開出兩張罰單,直指其在境外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多項合規漏洞。財通證券及公司總經理助理、財通證券(香港)時任董事長錢斌分別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這一事件,不僅讓財通證券這家上半年境外收入同比激增近9倍的券商蒙上陰影,更引發了行業對券商跨境業務如何在“走得遠”與“管得牢”之間實現平衡的深層思考。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財通證券(香港)在今年6月剛剛獲得虛擬資產ETF代客交易資格,此次罰單是否會影響其在數字資產領域的布局,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一、財通證券境外子公司“踩雷”:三大合規漏洞曝光

根據浙江證監局披露的罰單,財通證券在境外子公司管理領域存在三大突出問題:

  1. 決策事項落實跟蹤與評估缺失: 未有效建立覆蓋境外子公司的決策事項落實跟蹤制度及決策效果評估制度。這意味著母公司對於境外子公司的重大決策,缺乏有效的後續監督與評估機制,決策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執行效果如何,可能處於模糊或失控狀態。

  2. 風險管控機制不健全: 這是此次處罰的核心問題,監管明確指出,財通證券未能構建起對境外子公司的有效風險隔離與管控體系,使得跨境經營的風險敞口擴大。

  3. 董事任職資格審核疏漏: 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不符合相應任職條件。這暴露公司治理的最基本環節,董事任職資格審核上存在疏漏,可能導致境外子公司的決策層專業能力不足,進一步放大運營風險。

浙江證監局指出,作為財通證券總經理助理、財通證券(香港)時任董事長,錢斌對公司上述情形負有管理責任,並被要求“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深入整改問題,切實提升公司合規管理水平”。

二、業績狂飆與監管罰單:財通香港的“冰火兩重天”

一邊是監管對風控短板的零容忍,一邊是國際化布局初顯成效,財通證券(香港)正經歷著“冰火兩重天”。

  • 業績爆發式增長: 根據2025年半年報,財通香港上半年實現收入4418.8萬元,較2024年同期大幅增長近9倍,增速領跑全行業。

  • 業務資質與核心業務突破: 業績爆發背後,財通香港近年來在業務資質與核心業務上連續突破。2025年2月,公司獲批越南證券交易代碼,成為少數具備越南全品種直接交易資格的中資券商;6月又獲虛擬資產ETF代客交易資格,成為首批可提供比特幣、以太坊相關ETF經紀服務的中資機構。

  • 戰略定位清晰: 財通香港的快速發展,源於公司清晰的戰略定位與資源稟賦的深度結合。依托浙江“外向型”經濟優勢,公司聚焦浙商浙企跨境融資與全球資產配置需求,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公司在越南交易資格的獲批與虛擬資產業務的布局,正是其“國際化與創新雙輪驅動”戰略的具體實踐。

然而,此次罰單的到來,無疑給財通香港的快速發展蒙上了一層陰影,其在虛擬資產領域的布局是否會受到影響,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三、券商跨境業務的“通病”:風控難題與人才缺口

財通證券並非個例。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各地監管共發出12張關於證券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罰單,相較於2023年全年未有關於證券公司境外子公司的處罰,2024年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從違規情形來看,主要集中在未對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開展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境外子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到位、未有效建立覆蓋境外子公司的決策事項落實跟蹤制度等方面。

券商跨境業務為何屢屢受罰?背後原因可歸納為三大核心問題:

  1. 管理半徑拉長導致管控效能衰減: 境外子公司在地域、法律環境、市場規則、文化背景等方面與母公司存在顯著差異,物理距離和制度差異使得母公司的管理意圖和風控要求在實際傳導和執行中容易打折扣。

  2. 風險複雜性遠超傳統業務: 境外業務通常涉及更複雜的金融產品、更開放的市場環境以及地緣政治、匯率波動、國際制裁等新型風險因素。這對風險識別、計量和管控提出了極高要求,而部分券商的風險管理體系未能及時跟上業務國際化的步伐。

  3. 專業人才缺口: 有效管理境外子公司,需要既熟悉國際金融市場規則、又深刻理解母公司風控要求,同時具備跨文化管理能力的複合型人才。此類人才的稀缺,使得部分券商在選派境外機構負責人、董事或構建專業管理團隊時捉襟見肘,甚至出現如財通證券此次“提名董事不符合任職條件”的情況。

四、監管持續收緊:強調穿透與問責

浙江證監局此次對財通證券及直接責任高管“雙罰”,清晰傳遞出監管層對券商境外業務風險“零容忍”的強硬態度,以及強化機構和個人責任的監管導向。

  • 監管重點轉向: 監管重點已從事前設立審批,轉向事中事後持續監督和風險防範。

  • 穿透式監管: 要求母公司能夠穿透多層法人結構,實質性地掌握和管理境外子公司的業務風險和合規狀況。

  • 問責到人: 不僅機構受罰,對負有責任的高管同步追責,旨在壓實管理層責任,倒逼其切實提升合規風控意識,將風險管理要求內化於日常經營決策之中。

結語:

財通證券因境外子公司風控問題接到罰單,再次凸顯了券商在“走出去”過程中面臨的巨大挑戰。在數字資產領域,隨著財通香港獲得虛擬資產ETF代客交易資格,其在創新業務上的探索與合規風控之間的平衡將變得尤為重要。此次罰單,無疑將促使更多券商重新審視其跨境業務的管理模式和風險控制體系,以確保在追求國際化和創新發展的同時,能夠“管得牢”,守住合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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