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在業界諮詢對該立法表示謹慎支持後,推出了一項新法案,擬依據現有金融服務法律監管加密平台。

助理財長Daniel Mulino於週三提交了《公司法修正案(數位資產框架)法案2025》,該法案將要求交易所、託管提供商等加密公司獲得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AFSL)。

“在全球範圍內,數位資產正在重塑金融。”Mulino週三在眾議院表示,“澳大利亞必須與時俱進。如果我們把這件事做好,就能吸引投資、創造就業,並讓我們的金融體系在創新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Daniel Mulino於週三在眾議院介紹該法案。來源: YouTube

財政部於9月就該法案草案啟動了徵求意見,Mulino在加密會議上表示,這是Albanese政府於3月發布的加密路線圖的“基石”。

當地加密行業總體支持該草案,但許多人在徵求意見中表示,該法案仍需進一步澄清和簡化。

新法案將為客戶代持的加密資產納入保障措施

Mulino在眾議院表示,目前公司可以在“沒有任何金融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持有無限量的客戶加密資產,並補充稱,類似FTX的騙局或欺詐風險“不可忽視”。

他說:“該法案通過縮小漏洞,確保可比活動承擔可比義務,並針對數位資產生態系統量身定制,從而應對這些挑戰。”

目前,僅促進交易的加密平台只需在澳大利亞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註冊,該機構登記了400家加密交易所,其中許多已不活躍。

Mulino補充稱,立法將聚焦於為客戶持有加密資產的公司,“而不是技術本身”。“這意味著,隨著新的代幣化形式和數位服務出現,它可以不斷演進。”

加密法案新增兩類牌照,並豁免小型參與者

該法案將修訂《公司法》,新增兩類金融產品:“數位資產平台”和“代幣化託管平台”,二者都需持有AFSL牌照。

該牌照將使平台在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完成登記。目前,只有銷售“金融產品”(如衍生品)的交易所必須登記。

Mulino表示,任何“就加密提供建議、從事交易,或為他人安排交易”的行為都將被視為提供金融服務,需取得牌照。

根據該法案,加密與託管平台必須滿足ASIC在交易、結算及客戶資產保管方面的最低標準。此外,平台還必須向客戶提供指南,說明其服務、費用和風險。

Mulino稱,該法案對“小規模”公司免於許可要求,即12個月內交易量低於1000萬澳元(650萬美元)的公司,以及那些在“與其主要的非金融活動附帶相關”的平台上進行交易或提供建議的主體。

該法案規定了18個月的許可寬限期,Mulino稱這將為“努力合規經營的企業提供緩解”。

該法案預計將在眾議院快速通過,現任總理Anthony Albanese領導的中左翼工黨在此擁有94席多數。隨後法案將進入參議院審議,工黨可能需要跨黨派議員和反對派的支持才能使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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