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Binance)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要求法院駁回FTX的訴訟,該訴訟尋求從幣安和FTX之間的一項交易中追回近18億美元,這家已倒閉的交易所聲稱這是欺詐性轉移。

趙長鵬向特拉華州破產法院表示,該訴訟試圖"荒謬地指責"他對FTX創始人Sam Bankman-Fried行為負責,後者在備受矚目的欺詐審判後被判入獄25年。

居住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趙長鵬辯稱,該訴訟的指控"與美國相距甚遠",以至於"相關法規缺乏域外適用性,甚至不適用"。

FTX在11月起訴了趙長鵬、幣安和其他當時的高管,聲稱FTX在2021年欺詐性地向幣安轉移了約18億美元的加密貨幣,以回購該交易所此前購買的股份。

FTX現在由一個旨在最大化債權人回報的律師團隊控制,該團隊表示,交易所和Bankman-Fried知道無法為股份回購提供資金,因此他們使用客戶資金完成了這筆交易。

趙長鵬稱其未參與轉帳

趙長鵬辯稱,股份回購交易的"每個相關部分"都發生在美國境外,因為涉及的幣安實體位於愛爾蘭、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而與FTX相關的公司Alameda Ltd也位於BVI。

他補充說,該交易使用了加密貨幣,即幣安美元(BUSD)——一種由該交易所創建的穩定幣,以及FTX代幣(FTT),後者由FTX創建。

"原告沒有指控趙先生接收或擁有對所交換加密貨幣的控制權,"他的律師辯稱。

他們補充說,趙長鵬"不是受讓人",而是"僅僅是轉移中的'名義對手方'"。

趙長鵬稱發帖沒有加劇FTX倒閉

趙長鵬還辯稱,他關於FTX和幣安出售FTT代幣的X帖子並沒有導致該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倒閉,正如該公司所聲稱的那樣。

在CoinDesk於2022年11月報導FTX的持倉主要由FTT構成後,趙長鵬在X上發帖稱幣安正在出售其FTT持倉。

FTX聲稱這是一次精心策劃的嘗試,旨在引發客戶提款並擊垮公司。

來源:趙長鵬

趙長鵬還在X上發帖稱,幣安將尋求收購FTX並彌補其資金缺口,但很快退出了收購該公司的計劃。

趙長鵬在其動議中表示,他的帖子沒有加劇FTX的擠兌和倒閉,因為該公司"是一個欺詐性企業"。

"即使趙先生的社交媒體帖子促成了FTX倒閉的時機,FTX也沒有存在的權利,當然也沒有無限期持續欺詐的權利,"他的律師辯稱。

"讓趙先生為FTX的內爆承擔責任,無異於讓舉報者為她揭露的龐氏騙局承擔責任,理由是她的揭露造成了'眾所周知的銀行擠兌',"他們說。

幣安也尋求駁回

5月份,幣安尋求駁回FTX的訴訟,辯稱該訴訟"在法律上有缺陷",FTX的倒閉完全是因為它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企業欺詐之一"。

FTX還起訴了兩名幣安前高管,前首席合規官Samuel Wenjun Lim和在各種職位工作的Dinghua Xiao。兩人都在上個月要求法院駁回該訴訟。

趙長鵬在認罪洗錢罪後,去年服刑4個月。Bankman-Fried因其在FTX欺詐中的作用於2024年3月被判入獄25年。他已對定罪提出上訴,聽證會定於11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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