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公司財務主管呼籲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修訂巴塞爾協議III框架下對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設定的1250%風險權重。
該1250%的資本要求意味著銀行持有在資產負債表上的任何比特幣(BTC)時,必須以核准抵押品按1:1比例進行支持,使得持有BTC的成本高於其他資產類別。
作為對比,現金、實體黃金和政府債務在巴塞爾III框架下的風險權重為0%。

Jeff Walton,比特幣財務公司Strive的首席風險官在X平台上表示,(If the United States wants to be the world’s “crypto capital,” banking regulatory rules must change. Risk is being mispriced.)
據CoinFund投資公司總裁Chris Perkins稱,巴塞爾III框架下的資本規則因數位資產持有成本相對較高與儲備要求直接相關,使銀行持有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的積極性受限,從而降低銀行的股本報酬率,這是銀行獲利能力的關鍵指標。
巴塞爾回應加密產業不斷加大的壓力與反彈
巴塞爾委員會於2021年提出現行風險權重,將BTC及其他加密貨幣列為最高風險類別,並對數位資產施加1250%的風險權重。
2024年,委員會最終敲定了2021年提案中規定的資本要求,這在加密貨幣產業內部引發了強烈反對。

Perkins於2025年8月對Cointelegraph表示,當前的規章制度是與明顯的加密公司“去銀行化”不同的“另一種類型的瓶頸”,業內人士稱之為“瓶頸行動2.0”。
Perkins 表示:这是一种极其精细的压制形式,通过使银行从事相关活动的成本变得极高来抑制这些企业。
2025年10月,據報導巴塞爾委員會正在考慮放寬數位資產的資本要求,背景是穩定幣市值激增,據RWA.xyz數據已經接近300億美元。
次月,BCBS主席Erik Thedéen表示,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可能需要對加密貨幣1250%風險權重採取“不同方式”,暗示儲備要求可能發生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