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顯示,開曼群島基金會公司註冊量同比增長70%,2024年底帳面上有超過1300家,2025年已有超過400家新註冊。

這些結構越來越多地被用作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法律包裝,以及主要Web3項目的生態系統管理者。

根據Cayman Finance的新聞稿,全球許多最大的Web3項目現已在開曼群島註冊,包括至少17家財庫超過1億美元的基金會公司。

DAO為何選擇開曼

開曼基金會公司已成為DAO的首選工具,這些DAO需要簽署合同、雇用貢獻者、持有知識產權並與監管機構互動,同時保護代幣持有者免受DAO義務的個人責任。

許多社區的法律警鐘在2024年的Samuels訴Lido DAO案中敲響,在該案中,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定,未包裝的DAO可以根據加州法律被視為普通合夥企業,使參與者面臨個人責任。

開曼基金會公司旨在填補這一空白,提供獨立的法律人格以及擁有資產和簽署協議的能力,同時向代幣持有者保證他們默認情況下不是合夥人。

開曼群島基金會公司註冊量增長。來源:Cayman Finance

再加上稅收中性、機構配置者熟悉的法律框架以及專門從事Web3財庫的公司生態系統,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越來越多的項目悄悄地將其基金會重新註冊到大開曼。

在其他地方,政策制定者做出了重大承諾,但交付的卻是拼湊之作。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一再承諾將美國變成"地球上的加密貨幣之都",但在實體層面,只有少數幾個州明確承認DAO為法人。

瑞士仍然是典型的境內Web3基金會中心,加密谷地區現在擁有超過1700家活躍的區塊鏈公司,自2020年以來增長超過130%,基金會和協會在新結構中所占份額不斷增長。

從寬鬆避風港到合規參與者

Web3基金會的激增恰逢開曼自身監管姿態的轉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的到來,開曼群島現已通過新的稅務信息局法規實施該框架,該法規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CARF將對開曼"報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將加密貨幣兌換為法幣或其他加密貨幣、運營交易平台或提供託管服務的實體)施加盡職調查和報告義務,要求他們收集用戶的稅務居住地數據、追蹤相關交易並向稅務信息局提交年度報告。

法律專業人士指出,根據目前的解釋,CARF報告適用於相關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包括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這可能使僅持有加密資產的結構(如協議財庫、投資基金或被動基金會)免於報告義務。

"關鍵問題是,你的實體作為一項業務,是否提供為客戶或代表客戶實現交易所交易的服務,包括通過充當交易對手或中介或提供交易平台。"

實際上,這意味著許多純財庫或生態系統管理基金會應該能夠繼續受益於開曼的法律確定性和稅收中性,而不會被拖入完全報告狀態,只要它們不從事運營交易所、經紀或託管服務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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