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電訊報
Ezra Reguerra
作者:Ezra Reguerra專職撰稿人
Bryan O'Shea
Bryan O'Shea審閱編輯

迪拜自貿區將加密代幣審查責任轉移給持牌公司

DFSA新的公司主導的適當性模型和反洗錢要求可能會使持牌實體難以證明支持以隱私為中心的資產的合理性。

迪拜自貿區將加密代幣審查責任轉移給持牌公司
新聞

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近日對其加密代幣監管框架進行了重大更新,將加密代幣適宜性評估的責任從監管機構轉移至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杜拜金融自貿經濟區內營運的持牌企業。

根據週一正式生效的修訂規則,提供涉及加密代幣金融服務的企業必須自行確定其經營的代幣是否符合DFSA的適宜性標準。作為此次變革的一部分,DFSA將不再維護或發布認可加密代幣清單。

這一更新是繼2025年10月啟動諮詢流程後的成果,反映了監管機構自2022年引入加密代幣制度以來監管思路的轉變。DFSA表示,自那時起,該機構一直密切關注產業發展並與利害關係人積極溝通,確保監管框架與全球標準保持一致。

DFSA政策與法律董事總經理Charlotte Robins指出,這些變化體現了向更加靈活、更具原則性監管模式的戰略轉變。(DFSA對加密代幣制度的優化體現了我們在創新方面的進步立場,以及對市場發展和回饋的積極回應,)Robins如是說。

對隱私代幣實施更嚴格框架

DFSA更新後的框架並未明確禁止任何特定類別的數位資產。

然而,這些變更將評估代幣適宜性的責任從監管機構重新分配給在DIFC內營運的持牌企業。

即使沒有明確禁令,像門羅幣(XMR)和Zcash(ZEC)這類注重隱私的代幣可能會在DFSA更新後的框架下面臨更加嚴格的審查。內部合規團隊可能將某些隱私代幣視為高風險資產,從而導致企業採取更嚴格的盡職調查標準,或完全避免支援此類資產。

此次變革還突顯了一個關鍵的司法轄區差異。DFSA專門監管DIFC內的金融服務,DIFC作為獨立區域運行於杜拜在岸監管體系之外,遵循普通法框架。

杜拜和阿聯酋的其他區域則由不同的加密監管機構負責管理,這些機構各自擁有獨立的規則手冊。

隱私代幣與阿聯酋的分散化監管格局

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基於原則的監管方法與杜拜其他地區採取的立場形成鮮明對比。

Cointelegraph在2023年2月報導指出,杜拜的加密貨幣監管機構——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在其2023年《虛擬資產及相關活動條例》中明確頒布了對隱私幣的禁令。

VARA的規定禁止在其管轄範圍內發行"增強匿名性的加密貨幣"及所有相關虛擬資產活動,該管轄範圍涵蓋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以外的杜拜大部分地區。

在更廣泛的阿聯酋地區,加密貨幣監管呈現碎片化狀態。阿布達比監管機構阿布達比全球市場(ADGM)採取保守的風險基礎監管方法而非全面禁令,聯邦監管機構則著重強調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合規要求。

因此,專注隱私的加密資產在整個阿聯酋並非一律被視為非法,但各司法轄區對它們的監管態度存在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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