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作者: Margaret Rosenfeld,Everstake首席法務官
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最近發布指令,探索如何將加密貨幣納入單戶住宅抵押貸款風險評估,這是一個受歡迎且早該採取的步驟。
如果得以實施,這可能允許長期加密貨幣持有者在申請抵押貸款時使用其數位資產,而無需被迫清算。
要實現其潛力,由此產生的提案必須反映加密貨幣的實際運作方式。這意味著要承認自我託管數位資產的合法性。
誤讀FHFA指令
一些人已經誤讀了該指令,認為加密貨幣必須託管在美國監管的交易所才能計入。這將是一個嚴重錯誤——也與指令的明確文本相反。
"數位資產...必須能夠在受所有適用法律約束的美國監管的中心化交易所上得到證明和存儲。"
"能夠被存儲"這一措辭很清楚。該指令要求通過美國監管的基礎設施驗證和安全處理資產,而不是禁止在其他地方持有的資產。可驗證性必須是標準,而不是特定的託管模式。
自我託管的安全案例
自我託管在加密貨幣中不是邊緣活動。它是系統架構和安全的基礎。與中心化交易所相比,管理良好的自我託管可以提供卓越的透明度、可審計性和保護。主要託管機構和中心化交易所的崩潰表明了交易對手風險有多真實。
經過適當記錄,自我託管資產可以完全可審計,因為鏈上記錄證明了餘額和所有權。它們還提供更高級別的安全性,因為冷存儲和非託管錢包減少了單點故障。此外,自我託管資產是可驗證的,第三方工具已經可用於證明錢包持有量和交易歷史。
如果政策制定者僅僅因為這些資產不是交易所託管就將其排除在抵押貸款承銷之外,他們就有激勵不太安全做法的風險,並因用戶正確使用加密貨幣而懲罰他們。
支持創新的框架
有更好的路徑。任何健全的加密貨幣抵押貸款框架都應該允許自我託管和託管持有,前提是它們滿足可驗證性和流動性標準。它還應該應用適當的估值折扣(減值)來考慮波動性。另一個關鍵要求是使用標準的基於風險的分層方法限制加密貨幣在總儲備中的份額。最後,無論託管類型如何,它都應該強制要求清楚記錄驗證和定價方法。
這種思維已經應用於股票、外幣甚至私人股份等波動性資產。加密貨幣的待遇應該沒有不同。
不要強迫加密貨幣適應過時模式
該指令有潛力為數位時代現代化住房金融。但是,它必須避免強迫加密貨幣模仿傳統模式僅僅為了被理解的陷阱。我們不需要壓平去中心化來適應舊的風險框架。我們只需要智能的方法來驗證它。讓我們做對這件事,不僅為了加密貨幣持有者,也為了抵押貸款系統本身的完整性。
這只是新加密貨幣政策面臨的更大挑戰的一個例子。從稅務報告到證券分類,太多規則都是假設所有用戶依賴中心化中介機構而起草的。數百萬參與者選擇自我託管或去中心化平台,因為他們重視透明度、自主權、缺乏傳統中介機構和安全性。其他人則更喜歡中心化提供的受監管託管機構。
兩種模式都是合法的,任何有效的監管框架都必須認識到用戶將繼續要求不同的選擇。
關於去中心化技術的更多技術教育對於彌合這一差距至關重要。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需要更深入地了解去中心化如何運作、為什麼自我託管很重要,以及存在哪些工具來驗證所有權而不依賴第三方。沒有這個基礎,未來的指令、聲明、法規和立法就有重複同樣錯誤的風險,即忽視生態系統的大部分,並且未能考慮加密貨幣行業參與者的全部範圍。
觀點作者: Margaret Rosenfeld,Everstake首席法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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