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法院作出有利於金融科技公司Finder.com的裁決,為其及其收益生成產品Finder Earn在與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長達近三年的法律糾紛中洗清了罪名。
在週四的法院判決中,法官Stewart、Cheeseman和Meagher確認了此前關於Finder Wallet和Earn符合消費者金融法律的判決。
聯邦法院"確認了Finder Earn不是金融產品的初步認定,"Finder在週四的部落格文章中表示。
這一裁決是在ASIC對3月份關於這家澳大利亞金融科技公司Earn產品的法院判決提出上訴三個月後作出的,該產品此前被認定符合澳大利亞金融法律。
據Finder稱,該案標誌著澳大利亞法院首次就加密貨幣相關問題對債券的法律定義進行檢驗。
Finder Earn在2022年2月至11月期間運營,允許用戶在平台上將澳元轉換為穩定幣,並將其轉移到Finder Wallet以換取4%至6%的年收益率。
該公司表示已歸還所有客戶資金,總計超過50萬TrueAUD(TAUD),約合33.6萬美元。
Finder案例標誌著澳大利亞金融科技行業的"勝利"
Finder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稱其為澳大利亞金融科技行業的里程碑。
"這不僅是Finder的勝利,也是澳大利亞金融科技的勝利,"Finder.com創始人Fred Schebesta說。"我們需要為澳大利亞人提供合規、安全的下一代投資機會,從質押和收益到NFT等等,因為這些新興的加密貨幣服務應該像任何其他資產類別一樣擁有可信賴、監管良好的途徑,"他告訴Cointelegraph。
"我們從第一天起就以透明和誠信構建Finder Earn,全程諮詢ASIC,"他說,並補充說這起法律案件"關乎創新領先於監管"。
當被問及法律勝利後的下一步計劃時,他暗示正在進行一個新項目。"我一直在進行一個重大項目,它將建立在這次勝利的基礎上,"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