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納州立法機關已向州長邁克·布勞恩遞交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擴大對加密貨幣用戶的法律保障,並要求部分州退休及儲蓄計畫為用戶提供至少一種加密投資選項的自主經紀帳戶選擇。
眾議院第1042號法案(HB1042),旨在對“加密貨幣的監管與投資”進行規範,於週三在立法機關獲得通過,有59名議員投贊成票、33人投反對票,根據Legiscan資料顯示。
該法案旨在保障比特幣(BTC)及加密貨幣投資者權益,禁止歧視性加密稅收,並為州退休計畫持有數位資產鋪路。
該法案即將送交布勞恩簽署。如順利簽署,大部分條款將於7月1日生效,退休計畫中的自主經紀帳戶要求將於稍後生效。

美國已有少數州簽署了加密投資者保障法案,包括2024年11月的奧克拉荷馬州以及2025年3月的肯塔基州。
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法案2481號(HB2481)關於加密投資者保障權益的法案於2024年10月在兩黨支持下獲得通過,但尚未成為法律。
印第安納州的加密權利法案在類似立法中尤為突出,是唯一提出為加密退休計畫提供自主經紀帳戶的立法。
退休計畫新增加密選項
該法案將首次允許印第安納州民眾在其退休計畫中持有比特幣及數位資產。
如獲簽署,該法案將要求部分州級退休與儲蓄計畫最遲於2027年7月1日前,提供包含至少一種加密貨幣投資選項的自主經紀帳戶。
適用範圍包括立法議員的定額提撥計畫、Hoosier START計畫、特定公務員退休基金,以及教師退休基金等。

此外,法案還包括保障加密投資者權益、防止未來監管收緊的重要措施。
州層監管加密受限
印第安納法案將限制州及地方公共機構採納或實施禁止合法加密支付、自主管理或挖礦的規定,相關豁免細節載入法案文本中。
根據該法案,除金融機構管理局外,公共機構不得制定禁止個人依法收取數位資產支付、持有自主管理加密資產,以及對加密支付及自主管理持有課徵稅費的規定。
該法案同樣禁止針對企業或個人的加密挖礦營運實行監管性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