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總統Kassym-Jomart Tokayev已簽署立法,建立數位資產監管框架,其中包括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實行許可,並賦予該國央行批准可在受監管平台交易的加密貨幣的權力。
根據政府聲明,該立法修訂了哈薩克的銀行業與金融市場法律,明確了數位資產發行與流通的新規,並對在該國營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引入許可要求。
新規對數位資產進行分類,包括穩定幣、由金融工具與財產支持的資產,以及以電子數位形式發行的金融工具。
哈薩克國家銀行(NBK)將成為該領域的關鍵監管者,擁有為交易所發放執照、批准可流通的加密貨幣以及為受監管平台設定交易活動上限的權力。
哈薩克新資產類別:三類數位金融資產
新引進的資產類別包含三種「數位金融資產」(DFA),這是已簽署立法的關鍵內容之一。
負責法律制定的金融市場監管與發展局(ARDFM)被指定負責制定除了穩定幣外DFA的發行、流通與贖回標準。

作為DFA發行方的數位平台營運商將獲得央行牌照。DFA還需遵守與傳統金融工具類似的要求,包括風險管理、資訊揭露與投資人保護等。
加密貨幣納入立法並設定嚴格門檻
該法律涵蓋比特幣與以太幣等加密貨幣,並將其稱為「無擔保數位資產」。
該立法規定可設立加密貨幣交易組織,其活動將由哈薩克國家銀行許可並監管。
為保障投資人,央行將制定允許流通的加密資產清單,並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營運設定上限與限制。
Cointelegraph就許可的加密資產清單及其他規則向ARDFM尋求評論,但截至截稿前尚未收到回覆。
哈薩克的數位資產監管與其在中亞打造區域產業樞紐的雄心相契合。該國一直積極採用穩定幣支付,並於2025年推出了比特幣交易型基金(ETF),同時也是全球加密挖礦領域的重要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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