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委員Hester Peirce表示,許多NFT,包括那些具有支付創作者版稅機制的NFT,很可能不在聯邦證券法的監管範圍內。
在最近的一次演講中,Peirce表示允許藝術家獲得轉售收入的NFT不會自動被歸類為證券。與股票不同,NFT是可編程資產,能夠向開發者或藝術家分配收益。這位SEC官員指出,該模式類似於流媒體平台對音樂家和電影製作人的補償方式。
“就像流媒體平台在用戶每次播放歌曲或視頻時向創作者支付版稅一樣,NFT可以使藝術家從其作品初次銷售後的價值升值中受益,”Peirce說道。
Peirce進一步強調,這一特性並不為NFT所有者提供任何與證券"傳統相關"的商業企業權利或利潤權益。
SEC從未禁止NFT版稅
Enjin核心貢獻者Atlas Development Services的首席法務官Oscar Franklin Tan向Cointelegraph透露,Peirce最近關於NFT和創作者版稅的言論被廣泛誤解。
Peirce澄清表示,向藝術家支付轉售版稅的NFT不一定是證券,Tan認為這一觀點在法律上是完全合理的,但在一些媒體報導中被嚴重曲解。
皮爾斯表示,一個在銷售後向創作者返還版稅的NFT不是證券,但某些媒體的報導方式完全脫離了語境,Tan向Cointelegraph表示:“實際上,這根本不是一個有爭議的觀點,NFT版稅從未被視為證券。”
這位資深律師解釋道,美國證券法的核心在於監管投資行為,而非為創作者的工作提供補償機制。
他指出:"藝術家或創作者不是投資者,不是NFT中的被動第三方," 並強調版稅收入不被視為投資收入
Tan向Cointelegraph進一步闡述,這類收益(本質上類似於商業收入,)SEC不對此類收入實施監管。他補充道:“SEC從未禁止藝術家和創作者從其作品的二級銷售中獲得版稅的合約,無論是紙質合約還是區塊鏈協議的版稅。”
Tan詳細解釋,當NFT承諾將版稅的共享利潤分配給原始創作者之外的多個持有者時,法律界定會變得更加複雜。
Tan還呼籲監管機構和市場參與者應將傳統法律思維應用於新興區塊鏈技術領域。“應該自問,如果這是用紙筆而非區塊鏈完成的,是否仍然存在監管問題?” 他建議道:“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應當放慢監管步伐。”
來源: Oscar Franklin Tan
OpenSea呼籲SEC豁免對NFT市場的監管
雖然NFT版稅問題可能不屬於SEC爭議範疇,但NFT交易平台卻面臨不同情況。2024年8月,NFT交易平台OpenSea收到了SEC發出的威爾斯通知(Wells notice),指控該平台上交易的NFT可能構成未註冊證券。
2月22日,OpenSea首席執行官Devin Finzer宣布SEC已正式終止對該平台的調查。這位高管表示,這一結果是整個行業的勝利。
在SEC調查結束後,OpenSea的法律團隊向領導SEC加密貨幣特別工作組的Peirce提交了一份信函。OpenSea總法律顧問Adele Faure和副總法律顧問Laura Brookover在4月9日的信中強調,NFT交易平台不符合美國證券法對經紀人的定義標準。
這些法律專家指出,交易平台既不執行交易操作,也不作為中介機構參與。他們敦促SEC(明確聲明像OpenSea這樣的NFT交易平台不屬於聯邦證券法規定的交易所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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