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即瑞波幣(XRP)背後的區塊鏈公司,在最近發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一封信中明確指出,同質化加密貨幣在二級交易轉讓過程中不構成證券。

在5月27日遞交的信函中,Ripple引用了美國著名律師兼加密法律思想領袖Lewis Cohen的專業觀點來支持其立場。Cohen在其廣受業界推崇的2022年論文《證券法的不可迴避性:為何同質化加密資產在二級交易中不屬於證券》中寫道:「關於『投資合約』的現行法律體系中,沒有依據將大多數同質化加密資產在二級交易轉讓時歸類為『證券』。」

Cohen在論文中詳細解釋,二級交易中通常不存在投資合約交易關係。他進一步論證,同質化加密貨幣「既不創建也不代表」法律實體與持有人之間必要的、可認知的法律關係,而這種關係正是「證券的核心特徵」。

SEC的「新範式」

Ripple還特別引用了SEC委員Hester Peirce於5月19日關於「新範式」的重要演講。Peirce表示,她一直對監管機構處理加密貨幣的方法表達異議,並強調:「從加密異議時期走出來後,我非常榮幸能以委員會加密貨幣工作組負責人的身份,向各位闡述一條理性且連貫的前進路徑以及SEC的新監管範式。」

Peirce明確指出,SEC「近年來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方法已經偏離了健全的監管實踐,必須予以糾正。」她進一步確認,大多數加密貨幣不屬於證券範疇,並補充道:「當前市場上存在的大多數加密資產都不是證券。我需要補充的是,經濟現實十分重要,非證券類加密資產可能作為投資合約(一種證券)的組成部分被分發。」

Ripple與SEC的長期監管之爭

SEC曾堅持將大部分數位資產歸類為證券,該監管機構前主席Gary Gensler在2023年曾公開表示,加密市場的絕大部分都落入證券監管框架。這一立場導致SEC與Ripple之間爆發了曠日持久的法律爭端。

這場訴訟始於2020年末,當時SEC對Ripple及其高管提起訴訟,聲稱XRP銷售構成未註冊的證券發行。然而,隨著現任美國總統川普當選後政府對加密貨幣政策立場的轉變,Ripple在這場法律戰中已基本獲勝,SEC最近已放棄對有利於該公司的一項司法裁決提出上訴。

在最近致SEC的信函中,Ripple還援引該案中的關鍵裁決,指出「法院認定Ripple歷史上某些對機構銷售XRP的行為構成投資合約」,而二級市場銷售則不屬於此列。更為重要的是,法官「明確認定XRP本身不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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