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州長Gavin Newsom上週末簽署法案,明確保護被遺棄的比特幣(BTC)資產,為託管機構和加密貨幣持有人提供了法律上的明確指引。

該法案對未認領財產法(UPL)進行了更新,核心條款規定:被轉移至州政府的被遺棄比特幣或加密貨幣資產,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原樣保管,不得立即兌換為現金。

其他擁有類似法規的州通常要求加密貨幣立即兌換為現金,這不僅增加了找回丟失資產的難度,也給交易所和加密託管機構帶來行政負擔。

加州新法反映了立法者對加密貨幣認知和接受度的提升,也可能影響其他州未來的監管方式。

被遺棄的比特幣仍將以比特幣形式保存一段時間

律師Cassie Arntsen在《Iowa Law Review》中指出,州政府通常依靠“歸屬權”(即財產歸屬於州)和出售被遺棄財產作為財政收入來源。隨著加密貨幣日益普及,州政府“正不斷修訂未認領財產法規,允許管理人員接管這些資產,作為新的收入來源”。

10月11日,Gavin Newsom簽署了SB 822法案,使加州與特拉華州、伊利諾伊州、肯塔基州和紐約州一道,將加密貨幣納入被遺棄財產管理範圍。

該法律以全票通過,代表了對已經存在數十年的UPL立法的關鍵更新。

新法規規定,如果加密貨幣在交易所或託管賬戶中閒置三年沒有任何操作,則被視為廢棄。這些操作包括:

  • 存款和取款

  • 交易

  • 登錄

  • 其他“合理證明”賬戶持有人知道他們在賬戶中擁有加密貨幣的操作。

這最初引起了加密觀察者的擔憂,他們認為州政府是要竊取他們的加密貨幣。有人引用了加密貨幣的口號“不是你的鑰匙,不是你的幣”。其他人則認為州政府可能會以某種方式從你的錢包中轉移加密貨幣然後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律僅適用於託管平台;非託管錢包不受影響。即便如此,託管人必須在州政府認定財產廢棄後不少於六個月提供通知。

加利福尼亞的法律與其他州不同,廢棄的比特幣或加密貨幣無需轉換為法定貨幣。相反,它將以原始形式移交給州指定的託管人。在其他州,廢棄和歸屬的比特幣會立即轉換為現金。

一旦州政府擁有加密貨幣,如果認為有必要或有利,可以在18個月後出售。

關鍵是,這將允許投資者在認領廢棄財產時全額收回他們的比特幣。比特幣倡導組織Satoshi Action Fund的政策總監埃里克·彼得森表示,“州政府會將你的比特幣以比特幣形式返還給你,而不是多年前將其清算並以現金返還。”

10月14日,Coinbase首席法律官保羅·格里沃稱讚新法律是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權益的正確方向的一步。

來源: Paul Grewal

立法者努力協調法律與加密貨幣的關係

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經常與過時的法律發生衝突。僅將加密貨幣納入現有法律體系並不能保證法律確定性,有時反而會導致更多不確定性。

Jones Day律師表示,伊利諾伊州等許多州的法律要求資產立即變現,這“削弱了加密貨幣的託管特性”。“雖然所有者仍可領取資產變現時的價值,但該價值已被鎖定,無法再享受市場波動帶來的收益。”

這種做法很可能讓州政府、投資者和託管機構都面臨難題。法律規定,投資者有權領取資產變現時的價值,但無權追索變現後價格上漲部分的收益。

但歷史經驗表明,這一規定“並不會阻止加密貨幣所有者在資產變現後價值暴漲十倍時提起訴訟”。“當託管方變現加密貨幣時,所有者不會袖手旁觀。”

Arntsen還強調,各州應聘請外部專家搭建必要的錢包和託管能力來存儲加密貨幣,並指出州政府可利用Coinbase等交易所清算歸州資產。

過去一年,加密行業在美國取得多項政策突破。穩定幣已擁有明確法律規定,國會也在推進《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即加密市場結構法案。但在州一級,進展依然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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