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在全球範圍內受到不同方式的監管,引發了對其可行性的擔憂,並可能為新進入者設置障礙。
歐洲的加密資產市場(MiCA)框架與美國的GENIUS法案存在顯著差異。兩者都與香港自己的穩定幣規則不同,後者在兩週前剛剛敲定。
這三個監管框架為穩定幣提供了明確的標準。儲備要求、發行人許可和許可證方案現在都有明確的條件,這無疑讓穩定幣更容易蓬勃發展。
但它們之間的差異足以引起擔憂。據銀行聯絡公司Bruc Bond首席執行官Krishna Subramanyan稱,穩定幣目前"面臨成為司法管轄區束縛、在特定地區之外的可用性和信任度有限的風險"。
穩定幣法律的"競爭模式"可能影響可行性
MiCA、GENIUS和香港的《穩定幣條例》都為監管穩定幣提供了不同的模式。
布雷頓森林委員會成員、國家經濟研究委員會客座教授Udaibir Saran Das向Cointelegraph解釋了它們的差異。本質上:
MiCA允許非銀行發行人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的監督下運營。
GENIUS將穩定幣發行權交給銀行和聯邦許可實體。
香港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許可,並對資格要求施加嚴格要求。
這些分歧的法律意味著"發行人必須為每個司法管轄區建立平行的合規結構。這包括獨立的法律實體、審計和治理模式,增加了成本和運營摩擦,"Das解釋道。
"運營摩擦來自不同的儲備要求、託管安排和香港的持有人級別客戶身份識別(KYC),這迫使錢包提供商重建其基礎設施。這些框架代表了貨幣控制的競爭模式,"他說。
所有這些法律實體和報告制度都是昂貴的,較小的穩定幣公司將發現更難支付合規成本,特別是如果它們在多個地區運營。這可能將較小的參與者擠出市場,或迫使它們成為大公司收購交易的一部分。
據Subramanyan稱,這種"合規不對稱"可能會集中市場力量並限制創新。她說:"隨著時間的推移,監管分化不僅會提高成本,還將定義誰能擴大規模,誰不能。"
Das表示,如果沒有對不同穩定幣法律的相互認可,滿足多重要求的運營複雜性——包括多重許可流程、平行審計和分散技術——有利於大型、資本雄厚的穩定幣發行人。
"整合壓力可能是故意的,"他說。
全球監管機構是否希望統一穩定幣法律?
圍繞加密貨幣監管的大部分言論,無論是針對穩定幣、市場框架法律還是比特幣(BTC)儲備,都是關於讓任何司法管轄區或國家盡可能具有競爭力。
隨著不同國家的加密貨幣行業爭奪主導地位,Subramanyan說:"在短期內,競爭性分化可能會持續。各司法管轄區將穩定幣監管定位為經濟外交的槓桿,尋求吸引資本、人才和技術領導力。"
她說,香港地區、阿聯酋和新加坡都有刺激採用的穩定幣比較框架,而在實際操作中,它們有各自司法管轄區獨有的許可要求,"為其國民提供急需的初步保護"。
隨著穩定幣採用的增長,這一切都可能發生變化,正如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等知名加密貨幣高管所預測的那樣。Subramanyan說,隨著穩定幣與支付、信貸市場和資本流動日益交織,"風險將推動趨同"。
"問題不是協調在政治上是否可取;而是沒有協調是否能維持金融穩定。"
她繼續說:"隨著跨境交易量增加,監管差距開始產生真正的經濟外部性,協調的壓力將會上升。"
在這些問題上進行協調很困難,但是可能的。Subramanyan說,在多個國家之間協調穩定幣法律"需要合作的運營框架"。
金融穩定委員會、國際清算銀行和G20等主要銀行和金融機構"完全有能力為儲備、披露和風險緩解定義基準標準"。
Das說,為跨境穩定幣建立具有共享反洗錢協議的監管學院是"複雜但必要的"。
"沒有協調,監管套利就會成為主導的商業模式,"他說。
哪種監管將勝出?
如果監管既必要又可能,仍然留下了哪種監管制度將作為進一步監管和合作範例的問題。
Das說,GENIUS不會推翻現有法律,但"將通過市場權重塑造全球標準"。該法案的監管模式——貨幣監理署監管非銀行穩定幣發行人,現有監管機構覆蓋發行穩定幣的銀行——是其他國家可以重複的模板。
Subramanyan補充說,"GENIUS可能通過其對儲備、贖回權和發行人問責制的結構化方法影響監管思維。這樣做將有助於塑造全球期望並為跨境兼容性決策提供信息。"
銀行和支付系統也傾向於為跨境業務選擇最高標準,這意味著香港的"保守方法可能設定全球規範,儘管發放的許可證數量有限,"Das說。
主要金融中心有可能就穩定幣監管達成共識,但這在短期內不太可能發生。與此同時,隨著穩定幣發行人面對新監管而整合,較小的參與者可能會被擠出。